你也有過自己在外租屋,結果遇到爛房客和惡質房東的經驗嗎 ?前陣子我跟住商不動產的朋友討論到租屋的問題,想說他從事不動產一行,應該也會比較瞭解租屋的事,又或者如果像我們這樣的惡質房東,又該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我朋友說他在住商不動產工作,雖然經常聽到的案件都是買、賣房的居多,不過租賃的糾紛也是經常有所耳聞,所以,他也幫我整理了一些租房的重點給我。
自己一個人租房,該怎麼找才好?
1. 現場瞭解:下決定前如能就屋況、居住品質、交通、市場、公園、學校等加以瞭解,則對未來進住後生活品質的保障,將有很大影響。
2. 房屋尋找:確定自己的條件後,可請同事、親友代為留意找尋,自行到目標地點探詢當地社區警衛、大樓管理員,報章房地產專刊亦可稍加留意,若時間有限,亦可委由當地住商不動產加盟店為您分憂解勞。
3. 條件交涉:要求房東重新粉刷油漆、更換門鎖或者是否可養寵物,若有子女就學,戶籍可否遷入等。
在外租屋,又有哪些權益保障自己?
另外,我住商不動產的朋友也告訴我,如果租屋時,真的遇到了什麼狀況,記得要好好善用自己可以利用的資源,來好好的保障自己的權益。以下他也推薦一些住商也經常推薦給消費者的注意事項。
● 簽署要約書或租賃定金收款憑證:
1. 在您參觀房屋確定租屋意願後,您可簽署「承租要約書」或「租賃定金收款憑證」,當您完全同意依出租人之要約條件為租屋承諾時,您須支付定金,如您違約不租,或不依約定時間按時出面簽約,則該定金您將不得請求返還;若您不完全同意出租人之要約條件時,則可向出租人提出新要約交由經紀人轉交出租人簽認是否同意以新要約條件出租。
2. 在出租人未同意出租前,您保有隨時撤回承租要約之權利,如您要撤回承租要約時,您須攜帶原要約收執聯及身分證明文件,親至原承辦加盟店辦理。
3. 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您自撤回承租要約或「承租要約書」失效當日起算五日內,攜收執聯親至原承辦加盟店辦理無息退還要約金之手續。
4. 在出租人於「承租要約書」上簽字同意出租時,此時租賃契約即成立,要約金即轉為租屋定金,如您違約不租,或不依約定時間按時出面簽約,則該定金您將不得請求返還。
5. 在出租人同意出租後,如出租人反悔不租或其他可歸責於出租人之事由致無法完成簽訂租賃契約,您可向出租人請求定金加倍返還。
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212-306
住商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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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住商不動產
